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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须知

受理范围:

  1、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报;
  2、对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;
  3、对经营者违反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举报;
  4、对本市工商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
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(线索)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  1、有明确的被举报方(主要应当提供地址);
  2、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;
  3、有必要的事实依据或材料;
  4、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范围。

   提示:查询举报的回复或办理状况,必须输入您填写在举报单据上的姓名和联系方式,请牢记信息以备查询。如因为没有准确填写各项信息而造成无法查询、与当事人无法联系或举报无法处理,由举报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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